农产品加工是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传统和现代技术手段对包括农、林、牧、渔各业农产品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加工与转化的工业过程,是农业链条的延伸,是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承工启农的中间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的主体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工业,还包括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纺织等行业,涉及领域广泛,产品门类繁多,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十五”以来,特别是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把农产品加工业列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三大产业”之一,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3】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辽政发【2004】22号)等政策,并专门成立了省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推进小组,推动了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一、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一)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辽宁省支柱产业之一
到2005年底,辽宁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2427个,实现销售收入1248.0亿元,占规模以上全部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11.8%,居全省工业行业的第四位,同比增长幅度高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3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工业经济增长4.1个百分点,比“九五”期末增长1.4倍,年均增长19.3%。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98个,实现销售收入610.7亿元。其中,食品工业: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1063个,总资产528亿元,实现销售收入698.6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的55.9%,占全国食品行业销售收入的3.5%,居全国第10位,比“九五”
期末增长176.4%,年均增长22.6%。在农产品加工行业里,食品工业发展速度最快,所占比重最大。其中水产品加工160万吨,居全国第3位;白酒26万吨,居全国第4位;啤酒188万吨,居全国第6位;乳制品47.2万吨,居全国第6位;食用植物油98万吨,居全国第6位;软饮料90万吨,居全国第12位。全省涌现了一批具有较强牵动作用的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打造了一些全国、省内的知名品牌。如2005年,“鸡宝宝”牌鸡肉产品实现销售收入9亿元,在全国同行业排名第1位;“富虹”牌色拉油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同行业排名第4位;“红梅”牌味精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同行业排名第8位。纺织品工业:规模以上纺织品企业742个,总资产33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02.7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的25.9%,占全国纺织行业销售收入的1.5%,居全国第10位。其他农产品加工业:包括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制药、造纸、木材加工、家具、工艺美术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622个,实现销售收入246.7亿元,占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的19.8%,“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6.7%。
(二)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委、省政府提出以发展县域经济为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方针,做出了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并指出要走“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的发展路子。在全省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座谈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强强调,农产品加工业关联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两方面,既是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核心产业。要把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全面升值放到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把我省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数、销售收入、利税、出口创汇分别占全部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加工型龙头企业;二是流通型龙头企业;三是生产型龙头企业)的80.9%、64.6%、83.3%和71%,农产品加工业推动了农业(原料)生产的集约化、标准化和工厂化,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集聚,加速了现代农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阜新市经济转型中的重要接续主导产业,2005年其实现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12.7%增加到30%以上,成为全市工业中的第二大行业。沈阳辉山农业高新区在不到4年的时间内,引进打造加工龙头企业200多个,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70.4亿元(农产品加工业占主体),财政收入实现4亿元,拉动就业10.6万人。
(三)农产品加工业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农产品通过多层次加工,提升了附加值,提高了农业综合利用水平,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大连庄河市近几年崛起了100多个以海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200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突破25亿元(其中,加工型水产企业78个,年加工量20万吨,产值16亿元),占该市工业产值的34%,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实现5.6亿元,拉动就业1.98万人,
带动15万户农民实现人均纯收入达5138元。全省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的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310万户,农民人均从产业化链条内获得收入达1100元,比上年增长27.9%,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9.8%。同时,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推动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达20万人。,
(四)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
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已从被动发展的“工业依附型”向主动发展的“市场主导型”现代加工业转变。农产品加工业引领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促进了农产品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催生了与农民利益密切关联的企业、农民经纪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大连市2002年以来,采取了从“北三市”开发资金中安排5亿多元,对在北部山区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收购农产品实行政策补贴;在市支农资金中安排1.7亿元,对80个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实行投资政策补贴等激励政策,使全市“十五”期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223个,达420个;销售收入新增169亿元,达321亿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07个,培育年销售农产品500吨以上的农民经纪人600个,带动全市65%的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链条。
二、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十五”期间以食品工业为主体的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但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发展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农产品加工结构不合理。全省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虽在50%以上,但大多为初级加工,而精深加工比例较小。以玉米加工为例,玉米是辽宁第一大粮食作物,2005年产量达1069万吨,加工比例占40%,但绝大部分集中于加工饲料和普通淀粉,而变性淀粉、燃料酒精、医用材料、玉米纤维等高端产品刚刚起步,有的甚至是空白;大豆加工仍以榨油为主,大豆蛋白、磷脂产品、油脂的深度开发还是雏形;制粉、碾米工业的副产品基本没有加工;蔬菜深加工也只是起步。农产品深加工率只有20%左右,低于山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
第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竞争力弱。辽宁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结构单一、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精深加工水平低、品牌产品少、市场占有率低,造成加工龙头企业规模偏小,竞争实力不强。虽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加工企业近200个,但几乎没有称雄全国的大企业,全省最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为50亿元左右。
第三,加工业对农业的拉动作用有限。由于加工龙头企业缺乏强势竞争力,加之企业与原料基地时有脱节、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种种原因,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的拉动作用不强,缺少能够带动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产业经济良性循环的企业典型。
第四,宏观发展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一是经济管理理念转变滞后。一些职能部门仍习惯于计划经济那种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缺乏主动提供服务和规范管理理念,部门政策透明度不高。二是发展支持理念转变滞后。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视不够、支持不够,习惯于对实力型、成熟型、传统型企业的扶持,忽视对起步型、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的扶持。三是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扶持缺乏统筹。支持政策和资金投入缺乏合力,资金分散在各个部门,造成对生产基地的扶持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不配套,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生产基地的建设不配套。省里没有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专项资金。四是中介服务组织发展跟不上。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缺乏中介桥梁,多数加工行业没有协会性组织,一方面造成农户和企业难以形成密切、规范、平等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造成同行企业的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甚至恶性竞争。五是涉及农产品加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顺。如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责权不对称、政策资源分散等。
三、“十一五”期间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目标及推进措施
从总体看,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加工领域越来越宽泛、产品开发越来越深化、加工技术装备越来越先进、资源有效利用率越来越高、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越来越完善、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强的发展趋势,并具有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多种基础和优势条件——农业资源丰富、人才技术力量雄厚、具有加工产业和工业装备的基础和明显的区位优势等,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省份相比,还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
“十一五”是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按照《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到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3200亿元,比2005年增长156.4%,年均增长20.7%。其中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850亿元,比2005年增长164.8%,年均增长21.5%;纺织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700亿元,比2005年增长131.3%,年均增长18.2%;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650亿元,比2005年增长163.5%,年均增长21.3%。
为实现上述规划目标,辽宁省紧紧围绕发展县域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这一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突出发展以食品工业为重点的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战略性措施来抓,加强宏观指导,着眼关键环节,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农民、中介组织的积极性,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推进。
(一)围绕五大分区,打造加工基地
引导、促进各市县做好地区优势这篇文章,构建区域优势鲜明的主导产业基地,搞好“第一车间”建设,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在辽东重点发展特产品加工业,开发绿色加工食品、中药材制成品、保健品和柞蚕纺织品,规范发展木制品加工业;在辽西重点发展适应半干旱地区的农业资源加工业,推进草业生态化和产业化,打造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多样型干鲜果品、薯类、优质杂粮等农产品加工业;在辽北重点发展粮牧并举加工业,打造专用玉米、优质大豆、生猪、肉牛等粮食和畜产加工企业,突出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在中部充分利用城市群的各种有利条件,打造精品农业基地,发展综合型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中部平原农业加工密集区;在南部沿海充分利用开放条件,打造水产、水果等出口型农产品加工业,建设沿海农业加工密集区。
(二)强化创新、开放,促进产业升级
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发展对科技创新的依赖性很强。目前国家和省推进科技创新大政方针已经明确。要在鼓励科技创新的大盘子中,调整科技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科技开发的投入,研究建立农产品加工科技开发风险基金,推进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尤其要加速推进生物能源、生物化工、生物制药等高新产业的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沿海经济带、打造“五点一线”的战略构想,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沿海重点发展区域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紧紧抓住中国成为世界投资热点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国际产业转移、外资瞩目辽宁、南资北扩的历史机遇,创造优越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吸引境外、域外、民间的资金、技术、人才投入,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密集区和农产品工业园区,发挥产业集聚作用,形成沿海牵动、中部辐射、全局互动的农产品加工业开放、发展新格局。
(三)整合财力资源,发挥资金效能
紧紧围绕推进“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工和生产基地” 建设,采取积极措施,整合政府财力资源,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建立协调机制,在不改变资金管理渠道的前提下,整合资金形成投资合力,达到对原料生产基地的投入与对龙头企业的扶持相“对称”。
(四)培育加工“龙头”,打造企业品牌
一是打造一批“旗舰”式加工龙头。选择一批实力雄厚、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重点培育,促进同行业企业间的联合、并购、重组和参股,走集团化、连锁化经营之路,发挥其对地区经济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到2010年,争取100亿元以上的企业发展1-2个,50亿元的企业发展2-4个,培育12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并以加工产业集群为核心,构筑农产品加工产业新格局。二是扶持中小型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与农户联结紧密、有资源优势、科技含量大、管理水平高、发展后劲强的中小型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金融融资政策等方面实行倾斜措施,使这类企业快速做强做大。三是培育精深加工龙头。通过自主创新、引进消化、联合开发等途径,培育一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粮食、水果、蔬菜、畜产、水产等辽宁优势产业的精深加工。到2010年,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比重由20%提高到35%。四是加快培育加工企业品牌。分行业确定一批重点打造、培育的对象,选出几个市场占有率高、影响大、有前景的品牌作为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的标志性品牌进行培育,促进品牌向名牌、省内名牌向全国名牌转化。制定鼓励品牌做大做响的政策,抓好品牌商标的国内外注册,建立农产品名牌评定、发布制度,营造有利于名牌发展的氛围。对已获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产品,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计划。
(五)发展中介组织,提高带动能力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和其他为农服务的中介组织建设,鼓励各类农业、农民中介服务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直接创办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加工龙头+中介服务组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链条模式,充分发挥各类农村中介合作组织在推进农产品加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四、2006年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作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局之年。为完成年内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预计达到1500亿元,比2005年增长20.2%的预期目标,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省“十一五”规划及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要求,农产品加工系统加大统筹、建言、协调、服务、推进力度,突出“两个重点”,开展“八大行动”,扎实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政策培训。按照张文岳省长提出的“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壮大县域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及“五点一线”开发、沿海经济带打造等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业都可以用,关键是要抓好政策培训”的精神,在继续搞好省级培训的同时,扩大培训内容和范围,抓好市县(区)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设立政策培训专项资金,对市县搞培训实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措施。通过省市县三级培训,让制定的政策普及到企业,惠及到农民。二是突出链条建设。选择水稻、肉禽两大重点产业链,实施重点整合。水稻是富有辽宁特色的大宗粮食品种,目前水稻加工已形成一定规模,但尚存在初加工企业多、加工规模小、品牌混杂、深加工滞后等问题,需要整合资源,打造品牌,实施集团出击。另外,辽宁肉禽养殖和加工业发展很快,农业产业化链条比较完善,但还存在单体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疫病控制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需要加大整合力度,形成集团优势。
开展“八大行动”:一是开展“龙头”培育行动。围绕五大优势分区、五大主导产业和五大特色产品,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培育一批省市级“旗舰”龙头企业,打造区域“龙群”;促进地区之间、龙头企业之间、银企之间等对接互补,实现生产、加工、市场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资本的合理流动;帮助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经营,促其做大做强;加强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动态监测,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00个。二是开展项目推进行动。以项目为载体,开展多渠道招商引资活动。抓好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确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向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推荐,并注重项目包装,提高项目成功率。三是开展政策落实行动。加大有关扶持政策检查、督促和宣传力度,促进政策落实。四是开展品牌推进行动。以龙头企业为对象,分行业确定重点培育的品牌目标,促进品牌整合,打造具有辽宁特点的、驰名中外的拳头品牌产品,增强竞争力。五是开展科技兴企行动。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推进科技创新行动。以企业自主创新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政府协调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农产品研发中心,建立产学研联合攻关技术创新体系,重点研发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使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内增长20%。六是开展考察调研行动。围绕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辽宁经济全面振兴中的方面军作用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开展有针对性的省内外考察调研,并将调研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项目对接、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七是开展联结机制优化行动。推广“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其在订单农业、标准化生产、利益纠纷、品牌聚合等方面发挥作用。发展规范订单农业,提高订单约束力、履约率及公信力。八是开展工作体系建设行动。适应农产品加工工作的综合性、开放性、链条性、穿透性愈来愈明显的发展趋势,强化体系建设,加强宏观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五、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建议
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主导产业,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产业开发已经起步,以食品工业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业正在成为牵动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导力量。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仍处于较低水平: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产品占消费的90%,我国占30%;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程度达到80%以上,我国只有45%;我国农产品加工装备70%处于20世纪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20%处于90年代水平,只有10%达到目前国际先进水平。为此,提出如下发展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力度。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对省级的投入力度。
二是尽快制定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的政策。对从事精深加工的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在税收等方面制定鼓励其向纵深发展的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
三是从已认定的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企业技术创新机构中,每省择优分别选定若干个典型,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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